薪資面議門檻擬變 5 萬!一次看懂薪資揭露規定與申訴管道
為推動薪資透明化,政府將調高職缺薪資揭露門檻,然而,許多雇主仍以「面議」等模糊字眼規避,導致勞工權益受損。本文探討薪資揭露相關規定,並解析薪資刊登的合法方式,以及如何檢舉不實徵才,幫助求職者了解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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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 2025 年即將調漲基本薪資,近來針對「薪資揭露門檻」議題也掀起討論。近年來,雖然政府不斷推動薪資透明化,要求雇主在徵才時必須明確揭露薪資範圍,但自勞動部 2018 年修訂《就業服務法》以來,受理的 440 件檢舉案中,只開罰 55 件,開罰率明顯偏低 ,顯示許多雇主對於薪資揭露的規定仍不夠重視,而勞工的權益也因此受到侵害。
究竟怎樣的薪資刊登方式才是符合規定?如果面試後發現薪資與求才廣告有出入,又該如何檢舉申訴?
「薪資面議」門檻預計上修至 5 萬
按照現行的《就業服務法》規定,職缺的經常性薪資如果未達 4 萬元,徵才企業有義務明確告知實際給薪,或揭示薪資範圍,不得以「面議」等模糊字眼帶過。違反規定者,可處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。
其中,經常性薪資指的是員工每個月可得的工作報酬,包含本薪、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以及獎金(例如伙食津貼、績效獎金、全勤獎金等);其他像是加班費、差旅費、三節獎金、年終獎金則不屬於經常性薪資範疇。
而近來為了加速薪資透明化,勞動部預計明年初提出修法草案,將目前的薪資面議門檻從 4 萬元調升至 5 萬元,預估可以涵蓋 90% 的初任人員職缺,希望有助於解決零售、住宿餐飲業等低薪問題。
常見 4 種薪資刊登不實例子
根據常見的不實徵才廣告有以下4種:
- 職缺待遇寫「面議」,但是實際薪水未達 4 萬元。
- 面談當下才說明 4 萬元是來自本薪與其他非經常性獎金的加總。
- 面試時,依照求職者經歷下修薪水,低於最低給薪。
- 職缺待遇的範圍區間過大。
前 3 個名實不符的徵才廣告明顯已經違反法律規定,求職者毫無疑問可提出申訴檢舉。然而,針對第 4 種案例,雖然聘用薪資會依照求職者的經歷、技能、專長、業績能力而有所不同,雇主大多也只能在面試時視情況做出決定,很難在刊登職缺時就給出明確薪資,但,公告過於誇張的待遇落差,真的不算違法情事嗎?
徵才薪資怎麼刊登才合法?薪資範圍過大違法嗎?
薪資刊登是勞動市場透明度的重要環節,理想的薪資揭露必須符合以下原則:
- 必須明確標示具體金額。
- 說明固定薪資構成。
- 薪資範圍應具有合理性與可信度。
- 清楚標示獎金、津貼等非固定薪資。
- 註明是否另有績效獎金或年終獎金。
基於這些原則,勞動部頒布的《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》指出,刊登求才廣告時,薪資範圍的公告方式包含下列 3 種:
1. 定額
意思就是直接刊登實際的給薪金額,較少議價空間,以約聘雇的行政、櫃台職缺最常見。
職缺 | 待遇 | 工作性質 |
【維保處汐止站】行政約聘人員 | 月薪 27,470 元 | 全職 |
【約聘】Receptionist 辦公室行政櫃台人員 | 月薪 32,000 元 | 長期兼職 |
桃機專案工安/文書行政人員(約聘) | 月薪 36,000 元 | 全職 |
2. 最低數額
表示徵才廣告上會告知最低給薪的金額,具有向上議價空間,或按照求職者資歷加給。
職缺 | 待遇 | 工作性質 |
[總務室-工程課工務組]管理師 | 月薪 35,000 元以上 | 全職 |
藥局助理 | 月薪 37,000 元以上 | 全職 |
【樂多多集團】教育訓練部 副理/主管 | 月薪 55,000 元以上 | 全職 |
3. 區間方式
標示薪資級距是目前的常見做法之一,相較直接給出明確的薪水,區間方式具有更大的彈性空間,避免薪資僵化。
職缺 | 待遇 | 工作性質 |
中鋼駐廠-機械維修技術人員 | 月薪 30,000 至 35,000 元 | 全職 |
法務部副理PM (台北) | 月薪 45,000 至 49,000 元 | 全職 |
婦產科專科護理師 | 月薪 52,700 至 55,200 元 | 全職 |
針對薪資範圍過大的問題,資深人資專家、現任 1111 人力銀行社群中心執行長曹新南指出:「法條上並未規定範圍大小,但在《指導原則》中,有說明範圍最好不要超過 5000 元。」雖然《指導原則》不算法律,薪資範圍過大還不算違法,但若級距過於誇張,有寫等於沒寫,而有違反薪資透明化的目的時,仍然可能遭受行政裁罰。
職缺薪資與徵才廣告不符,怎麼檢舉?
如果在求職過程中,發現職缺薪資和徵才廣告上所揭示的不符,雇主涉嫌違反法令規定,可以透過多元管道提出檢舉,以維護自身的權益。
1. 民意信箱
無論是各縣市政府網站,或是勞動部官網,都設有民意信箱處理申訴。比起申訴專線,透過民意信箱,可以完整上傳檢舉文件資料,例如:職缺原始廣告截圖、錄取通知、薪資證明文件等,方便承辦人員了解詳情,縮短查詢、處理案件流程,加快申訴速度。
2. 申訴專線
勞動部建置的 1955 勞工申訴專線, 24 小時提供免費諮詢與申訴服務,即時為勞工們處理權益受損問題。專人受理申訴後,將協助轉介至相關權責單位,依法查處,並且回覆辦理進度。另外,許多縣市也設置 1999 便民專線,或可以撥打各縣市勞工局電話,同樣有專人服務,且節省跨機關的公文往返時間。
3. 人力銀行通報機制
如果是在人力銀行投遞履歷,發現求才廠商涉嫌違法,可以利用通報機制,向人力銀行提出檢舉。曹執行長表示,以 1111 人力銀行為例,透過網站或 App 裡職缺頁面的「防詐檢舉/反應不實」按鈕,能夠快速提出申訴,並交由求職中心客服與徵才廠商溝通、確認。
客服端進一步指出,雖然人力銀行不是主管機關,但在跟徵才廠商的溝通過程中,會針對不合適的薪資刊登方式進行勸導;如果證實違反法規,則會暫時關閉該項職缺,以保障求職者的權益。
檢舉薪資刊登不實會保密嗎?要準備什麼文件?
求職者或勞工在申訴時,最擔心自己的身分被洩漏給公司知道。其實,根據《勞基法》第 74 條及《勞動基準法檢舉案件保密及處理辦法》第 6 條規定,承辦公務員必須保密所有申訴資料,如果無故洩漏,將會面臨行政、刑事、民事賠償責任。
因此,勞工申訴不實的徵才廣告時,基本上不必害怕個人資料遭到洩密,只要檢附雇主刊登的職缺資訊、相關佐證資料(例如:面試紀錄、對話紀錄、合約、薪資證明文件等),證明刊登薪資與實際薪資不一致,即可提出檢舉。
薪資資訊透明化是促進勞動市場公平與效率的關鍵,為建立更健康的就業環境,一方面需要主管機關加強稽查與處分力度,督促企業遵守法規;另一方面也需要求職者主動了解自身權益,善用檢舉管道,共同維護勞動市場的公平正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