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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不是門檻!如何破解職場「隱性年齡歧視」

本文探討年齡在職場中的隱性歧視:企業偏好年輕員工、多與部門文化契合、刻板假設仍影響決策。HR應聚焦能力而非年齡,設計中性篩選流程;求職者則可透過履歷與面試展現適應力、學習力與團隊互動能力,打破年齡門檻

年齡不是門檻!如何破解職場「隱性年齡歧視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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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敏今年45歲,在原公司擔任行銷經理已有五年資歷。因公司內部重組,她決定重返職場找尋新的機會。她準備了漂亮的履歷,也針對各職缺量身修訂內容,投出幾十封履歷,卻都石沉大海。

終於得到一場面試機會,面談過程也順利,主管頻頻點頭。但就在結束前,對方語帶保留地說:

「妳的背景很好,不過我們這個職缺,其實是希望找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,比較符合部門氛圍。」

小敏愣住了。這句話說得含蓄,卻明白傳達出一件事:「年齡,成了她不被錄用的理由」。

年齡,是職缺條件?還是潛在歧視?

在人才市場中,「年齡」一直是最敏感卻也最常被討論的隱性條件之一。

即便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條明文規定:不得因年齡、性別、婚姻、黨派、宗教等進行歧視,但企業在實際用人考量中,「年齡」依然無法被完全忽略。

原因有三:

  1. 職務階層與年資關聯高
    多數企業期待年輕員工可塑性高、可接受較低薪資,並且願意長期培養。
  2. 部門文化與年齡接近度
    有主管會說「我們部門都20幾歲,擔心年齡差太多不好融入」。
  3. 未說出口的偏見與假設
    年長者可能「學習力低」、「有家庭拖累」、「過去經歷太強難管理」。
    這些觀點雖不見於職缺明文敘述,但在篩選履歷、安排面試、評估人選等流程中,卻悄悄影響了用人決策。

從HR角度看:年齡是否等於不公平?

作為HR,人資部門確實會遇到「主管交辦人選要年輕一點」的需求。但我們更需要扮演角色是:

  • 幫助主管釐清:到底是「年齡」,還是「行為特質」?
    真正需求的可能是「能加班」、「學習快」、「不怕挑戰」,這些與年齡無直接關係。
  • 從履歷與面談找尋「可轉譯的能力」
    一位35歲的求職者,如果展現對新技術敏感、與團隊年輕人互動良好,仍可完美融入組織。
  • 避免讓「刻板印象」影響篩選機制
    HR需設計中性的篩選流程與問題,避免初步因年齡淘汰掉優秀人選。

法規角度:明文禁止的年齡歧視

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條規定:

雇主在刊登職缺時,不得要求年齡條件,如「限30歲以下」、「35歲以內佳」等字眼將被視為歧視。

若查證屬實,最高可罰150萬元,且勞工局可進行公告、糾正。
此外,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也保護年齡相關的間接歧視,尤其針對懷孕女性、育齡族群等。

因此,企業不可在明文中標註年齡要求,也不應於面試中以此為排除依據。

求職者該怎麼因應年齡成為「隱性門檻」?

一、履歷中突顯「行動力與適應力」而非年資堆疊

年齡數字不改變,但你呈現的形象可以主動定義

  • 避免過度強調「20年經歷」,改寫成「持續學習、跨域專案經驗」。
  • 展現最近三年學習紀錄、專案成果、技術工具熟練度。

二、在面試中主動提及與團隊互動、自我學習的例證
 

把「年齡焦慮」主動解套,轉化成穩定與經驗的優勢。

三、開放不同產業、不同型態職位的可能性
 

若目前產業對年齡較敏感,不妨嘗試 B2B、技術支援、內勤職能等對年齡包容度較高之類型。

HR怎麼幫助企業建立更健康的用人觀?

  • 設計更聚焦「能力導向」的職缺說明
  • 對主管進行反歧視與平等聘僱的培訓
  • 在ATS(履歷管理系統)中避免出現「年齡排序」欄位
  • 建立「雙盲履歷」流程,讓用人決策更聚焦在內容而非背景

我們想要的是「合適」,而不是「符合年齡」

年齡,不該是一道門檻,而是一段歷程。

HR的職責,不是去強化主管對年齡的預設立場,而是用專業去拆解「主管的用人擔憂」,轉譯成可以被具體評估的能力與特質。

當我們停止以年齡做標準,才能真正找到最適合這份工作的那個人。

本文經 ADIO 授權
文章來源:年齡,是條件還是歧視?HR最敏感卻最常遇見的真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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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簡介

我是ADIOBRICK / 結合創作與職場觀察的多元空間,分享立體像素藝術、拼豆與積木設

這裡是結合創作與職場觀察的多元空間,分享立體像素藝術、拼豆與積木設計圖紙,也記錄我在工作中使用AI工具的實測經驗,並不定期更新HR相關的職場觀察與心得。無論你對像素藝術有興趣、想了解AI應用,或是想看看人資在想什麼,這裡都歡迎你一起交流與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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