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黃仁勳回信不超過6行?「簡潔寫作」更能高效溝通
「簡潔是智慧的靈魂」,就連輝達執行長黃仁勳每次寫給員工的電子郵件,篇幅也絕不超過6行,可見想要高效溝通就必須懂得「簡潔寫作」,究竟過多的文字會造成什麼問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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莎士比亞《哈姆雷特》裡的波洛尼烏斯說:「簡潔是智慧的靈魂。」莎士比亞創造這個句子有巧妙的雙重含意。它在反諷:《哈姆雷特》是他最長的劇,而波洛尼烏斯是他筆下最愛長篇大論的角色,但這句話也完全出於真誠。
然而,在寫作者之間,卻流傳著一個普遍到惱人的錯誤觀念:多多益善。也許這是源於學生時代的記憶:寫作文時,我們絞盡腦汁要達到規定字數。這也可能反映這個希望:寫得多,會讓我們看起來比較聰明、有很多話可以說。
反過來說,這也可能反映一種恐懼:如果我們不多寫一點,就會漏掉一些關鍵的資訊。不管我們話太多的原因為何,事實是:多寫一點,反而更可能使讀者什麼都不讀。
冗長文章導致「TL;DR」
首先,也最重要的是,你寫得愈多,別人就得花更多時間讀。閱讀非小說時,美國成年人平均每分鐘可讀大約 240 字—平均每秒只能讀 4 個字。事實上,對於覺得冗長到難以招架的文章,現代讀者已經發展出一個常見、諷刺的短語:「TL;DR」,用來標示某則訊息或某篇文章「太長;(所以我)不讀」。
簡潔的寫作固然能節省讀者的時間和心力,卻需要寫作者投入更多時間和心力。十七世紀數學家布萊茲.帕斯卡以一句致歉道盡這個取捨:「假如我有更多時間,我會寫更短的信。」寫冗長囉嗦的文章相對容易,我們可以把自己的意識流直接轉成文字。要把沒有章法的思想化為清楚、簡潔又明確有力的訊息,需要下更多的功夫。
多數人無法掌握簡潔寫作
大多數人從來沒有接受過簡潔寫作的技能訓練。雪上加霜的是,大部分人也沒有受過簡潔編輯(或自我編輯)的技能訓練。研究人員發現,人在編輯時傾向增加文字和內容,而不是刪減。
我們把簡潔寫作需要多花的心力視為一筆投資。忙碌的讀者比較願意花時間去讀簡短、清楚、有條理的訊息。如果他們真的花了心思,就更可能帶走最重要的資訊。先多花一點點時間精簡訊息,最後可能幫寫作者省下大量時間,減少後續追蹤、誤解和請求未實現的狀況。
過長訊息只會嚇到讀者
「少即是多」不只是有用的格言,也是關於忙碌讀者行為模式的實證事實:過長的訊息會嚇阻讀者投入、鼓勵他們拖延。想想你打開收件匣時,看到下列兩封信。從主旨和寄件人判斷,你知道他們和工作有關。你不會馬上細讀,而是很快掃視訊息的長度。
你會先處理哪一則呢?八成是簡潔的那一則,對吧?在我們進行的一項調查, 166 名專業人士中,有 165 名也這麼說。
讀者常把訊息的長短和它有多難、要花多少時間回應畫上等號,這也是他們可能選擇不要費心讀冗贅訊息的原因。
一般來說,讀者處理冗長訊息的速度,會比處理精簡訊息來得慢。在最糟的情況下,冗長訊息遭逢的命運,會和其他數百封躺在收件匣裡的訊息一樣:永遠不會被讀。在這裡,把這句格言反過來說也許更貼切:多即是少。
「更多」只會稀釋訊息
有更多字、更多概念或請求的訊息,往往也會稀釋所含的每一項資訊。當訊息包含更多內容,讀者就比較不可能注意、理解最關鍵的內容,或對它採取行動,這有兩個理由。
首先,略讀的讀者可能斷定自己已經了解訊息主旨而離開,但其實他們沒有抓到寫作者的要點。如果訊息只有幾個句子和單一概念,那麼就算很快地略讀也可能看得出核心概念。若訊息較長,讀者就可能不經意跳過重要的內容了。他們也可能只搜尋自己感興趣的內容或概念,一找到就走—不管這是不是寫作者心目中最重要的。換句話說,讀者可能滿足了自己的目標,作者的目標卻未達成。
其次,較長的訊息更容易耗盡讀者的注意力和專注力。在名稱絕妙的研究〈TL;DR:較長的文字段落會增加無意間的走神率〉中,一群美國和加拿大研究人員指出,閱讀較長的訊息時,讀者的注意力更可能漂走。讀者一旦分心、沒有把冗長的訊息從頭讀到尾,就可能漏掉寫作者的關鍵資訊。
簡潔寫作需要狠下心砍掉不必要的文字、句子、段落和概念。刪掉你花了時間精心刻畫的文字可能很難,但這麼做卻會增加受眾閱讀的可能性。前《時代》雜誌總編輯南西.吉布斯告訴她的團隊,每一個字都須贏得它在句子裡的位置,每一個句子都要贏得它在段落裡的位置,每一個概念也必須贏得它在文章裡的位置。
本文出自:《高效工作者必備的秒懂溝通:哈佛教授教你輕鬆贏得注意力與信賴》,泰德.羅傑斯、潔西卡.雷斯基─芬克,先覺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