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休如何計算?一次搞懂曆年制與週年制差異 避開10大地雷
你知道自己的特休該有幾天嗎?不少上班族對特休規則一知半解,導致權益受損卻不自知。本文帶你一次搞懂曆年制與週年制差異、特休天數與法規陷阱,避開常見違規爭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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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休是每位勞工的重要權益,不僅保障休息時間,也維繫職場公平。但特休怎麼算?雇主應採曆年制還是週年制?有哪些容易忽略的違規地雷?本文將帶你完整了解特休的計算方式與法令規範,並提醒雇主與勞工避免常見錯誤,保障雙方權益。
特休怎麼算?曆年制、週年制差在哪?
特休是勞工依法享有的有薪假期,根據《勞基法》規定,只要工作滿一定年資,員工就能享有相應天數的特休假,可用來休息或處理私人事務,並且雇主不得扣薪。給假的方式依照「曆年制」或「週年制」計算,最少3天、最多30天,雇主可以採任一種方式,但必須在工作規則或契約中明確規定,避免爭議。
曆年制特休
曆年制是以「每年1月1日」作為起算基準,統一計算特休。公司會在新年度開始時,依照勞工前一年度的工作年資,核發對應天數的特休。
例如,員工在 2024 年全年都在職,2025 年 1 月 1 日起就可享有該年特休天數。這種方式便於公司統一管理與安排人力,但是對於年中到職者而言,第 1 年可能無法立即取得完整特休。
週年制特休
週年制則是以員工的到職日為起算點,每滿 1 年發給相應天數的特休。
例如 2024 年 7 月到職的員工,需等到 2025 年 7 月後才能享有第 1 年的特休天數。這種方式能夠依個人年資精準計算,對員工較為公平。不過對於公司的人力排班管理上,就相對複雜。
特休一定要休完嗎?
特休一定要休完嗎?沒休完的特休可以遞延或換成錢嗎?如果公司是以曆年制為特休請休期間,到期沒休完的特休假天數,須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特休遞延,或是結清換算成工資發給勞工。
但勞動部指出近年來,違法特休假相關法令的案件數累計1751件、總共開罰5350萬,等於平均每年580多件特休假違規;並指出特休的10項常見違規項目,提醒雇主和勞工都不要忽視權益。
特休10大地雷
1. 工作滿1年,法定10天特休只給7天
許多雇主誤以為勞工工作滿半年取得3天特休,可從滿1年的7天中扣除,但依法規定,年資滿半年及滿1年的3天及7天特休,雇主應分別給予,因此工作滿1年的員工享有的法定特休日數應為10天。
2. 雇主逕自排定勞工特休日期
特別休假日應按照勞工意願排定,雇主不得於補班日當日逕自要求勞工排定特別休假;或事業單位需減班時,也不得逕自將勞工的特別休假納入排休。
3. 沒給工讀生特休假
不論是部分工時或全時工作、按件計酬或按時計酬,都有勞基法相關規定適用,工讀生、兼差等部分工時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定期間,雇主也要依照其工作時數占全時工作時數的比例給予特休。
4. 雇主未告知勞工下一年度可休日數
勞工在符合特休條件之日起30天內,雇主應告知勞工年度內可休特別休假日數
5. 雇主沒有每年定期以書面通知勞工特休天數
雇主應將勞工當年特休期日及未休天數所發給工資,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,並以書面通知勞工。
6. 雇主因勞工自行離職而未結算未休天數工資
契約終止時,沒休完的特休天數都應結算工資;就算勞工自行離職,雇主仍應就未休畢天數,結算工資給勞工。
7. 年度終結未在規定期限內核發未休天數工資
年度終結時,應於契約約定工資給付日或在年度終結後30天內發給。
8. 特休未休天數工資金額計算有誤
雇主未依法定基準計算未休天數工資數額,或僅以本薪或底薪計算,造成工資有少給也違法。
9. 未休天數工資以發放年終獎金為由拒給
特休未休天數工資,與事業單位依民俗所發給年終獎金,是不同事項,雇主不得宣稱年終獎金已內含未休天數工資為由,拒為給付。
10. 事先與勞工約定所有特休均直接折發工資
特休是提供勞工休息機會,未休畢之天數才折發工資,所以雇主不能與勞工事先約定一律拋棄特休排定的權利,全數折發工資。
勞動部提醒雇主,如有違反相關規定,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,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【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勞工局(處)或社會局(處)】申訴,以維權益。根據法規,每個違法態樣的處罰金額從2萬起跳、100萬為上限,若罰後要求改善而未改善,可加重處罰至150萬元,且還會公布雇主姓名,顯示各地方政府對今年以來違法個案並不手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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