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資注意!員工「加薪潮」別忘了申報勞保薪資調整!
員工調薪後投保級數調整須知 員工調薪後,HR 須同步更新勞保與勞退投保級數。勞動部提醒,薪資變動應隨時申報,或至少於每年 2 月及 8 月前完成,避免級數不符引發風險,確保企業管理合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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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胡珈瑋
人資們注意!年後除了是轉職潮,也是不少員工的「加薪潮」,畢竟穩定成長的薪資對人才來說是非常重視的職涯發展之一。不過今年企業幫員工加薪的意願多數持保留空間,受到疫情後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影響,許多產業仍未完全恢復,但若企業體貼員工全球動盪期期間付出而「加薪」的話就要注意了。
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,員工如薪資調漲,記得要隨時申報調整,務必按員工的薪資總額,依分級表規定的等級申報勞保、就保、職保投保薪資,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!
員工薪資調整,勞、健保記得要隨時申報
勞動部近日指出,員工雖然薪資調漲,但老闆並未跟隨員工薪資調整後的狀態及時申報有關勞保、就保與職保……等等相關作業,甚至有些老闆還會以「勞保薪資多久調一次有限制」、「勞保級距一次可以調幾級」或「勞保投保薪資調整限制」等理由來搪塞員工,未盡雇主應盡職責!而這種說法,不管是觀念上的認知錯誤,或是刻意想要規避投保責任都是不行的。
- 重點提醒: 關於「調薪 勞健保調整」的時機,勞動部解釋,如果員工薪資有變動,申報勞保、就保、職保投保薪資,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須隨時申報調整,並且務必按員工的薪資總額,依分級表規定的等級!勞保級距調整限制的說法是錯誤的。

投保薪資調整時機與生效日: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
有關投保薪資調整時機,勞動部表示,月工資有變動時,事業單位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,以適時反應實際工資。投保單位應於法定申報調整期限(每年2月及8月底)前填具投保薪資調整表申報其投保薪資調整,又投保單位如為即時反映員工薪資所得亦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,均屬適法。
依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第14條第2項規定,被保險人之薪資,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,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保險人;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,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保險人。其調整均自通知之次月1日生效。
故投保單位可視業務需要及員工月薪資總額異動情況,至少每隔半年(每年2月及8月底)按所屬員工最近3個月之平均月薪資總額覈實申報員工投保薪資調整,但被保險人薪資如有變動,亦可隨時申報調整,並非投保薪資的調整僅能在每年2月及8月申報。
也就是說,雇主最晚通知勞保局的時間如下所示:
- 當年2月至7月調整 → 當年8月底前通知
- 當年8月到次年1月調整 → 次年2月底前通知
- 勞保薪資調整生效日、勞保級距調整生效日:調整均自通知後的次月1日起生效。
另外,有關健保薪資調整生效日,依《全民健康保險法》及相關規定,投保金額如有變動,亦應在3天內填具調整表申報,生效日也是自申報日的次月1日。因此,當發生「調薪勞健保調整」時,務必在規定期限內申報,以免影響員工權益!
人資們在幫員工們投保時也需要特別注意,若之後薪資有所變動,記得都要按照規定調整,老闆不要再拿申報有限制次數的理由唬弄員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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