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氣拜託同事還是被拒絕?「互惠」才是職場合作的秘訣
作者以自身經驗出發,提醒剛踏入職場的年輕人,職場人際關係並非單靠「對人好」就能維持。與人合作時,應主動提出具體的回報,讓對方清楚合作的利益。如此一來,雙方才能建立更穩固的合作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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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來過台灣的外國朋友都會稱讚台灣人非常友善,我們也常能聽到有外國人迷路或掉了錢包時,遇到台灣人熱情協助,還因此產生了名言「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」。
我不否認台灣人普遍待人極好,畢竟我們從小就被教導要做好人、待人和善有禮貌,只是我也要提醒剛畢業的年輕朋友們,不要高估「待人和善」這件事,也不要把它當作是人際關係的唯一重點。
職場「對人好」不代表「同意合作」
別誤會,我當然不是反對大家做好人,只是對「待人和善」這件事有些感觸,所以想提出一個不同角度的看法。
這樣的感觸來自於:近年來,我很常收到包含學校、出版社或教學平台等機構的合作邀約,他們通常會寄來一封封態度客氣、話語恭維的Email,信中每句話都很有禮貌,但我看完還是搞不懂到底是什麼樣的合作?對彼此的利益又是什麼?
記得有次我協助一家醫院推廣新的工作流程,當時有個年輕女孩跑來訴苦:「每次開會大家都沒有意見,實際執行卻沒有人配合。」聽完我只問她一句:「為什麼大家一定要配合妳呢?」沒想到她瞪大雙眼,一副不可置信地看著我回答:「這是公司的政策當然要配合啊!而且我都這麼客氣地去拜託他們了……」
無論是從那些邀訪單位的來信,或是年輕女孩說的話,我都看到了一個隱憂:很多年輕人似乎以為,只要對人足夠客氣、符合待人和善的形象,對方就應該要給予正面回應。然而我認為,人際關係不是對人好,對方就一定要付出時間、精力來配合你、跟你合作。
「對人好」與「同意合作」,是兩碼子事。更何況「我對你好,你就應該要對我好」是小朋友才會有的想法,一個成熟的大人,並不會把「對人好」當作人際關係的籌碼或工具。
「互惠」才是人際關係的根本
然而現在很多初出社會的年輕人,似乎將「對人好」誤解成是「對人際關係的貢獻」,於是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已有付出,應該得到正向的回報。
但根據我自己多年來,在人際關係上跌跌撞撞得出的結論,我發現:人際關係的根源並不在「對人好」,而是彼此「互惠」,無論面對的是公司同事或是親密家人都是如此。嚴格地說,「對人和善」只能算是對自我教養的要求,不能算是對方退讓的原因。
為什麼?因為每個人都有一個對自我形象的期許,希望自己在他人眼中很優雅或很紳士,於是選擇對人好這樣的形象;有些人對鄰居好,是想給鄰居留下友善的印象;我選擇在上課時穿西裝,也是想營造出專業形象。所以對人好,不過是一個自我印象的投射。
而所謂的互惠,是與人交流除了對他好外,還能提供對方什麼好處?畢竟人家要跟你合作,一定得付出相對應的時間、精力甚至金錢,不管何種方式,他都是把生命裡的一小部分,分出來給你。因此我認為一個成熟大人該有的貼心,是主動提供回報給對方,達成雙方的互惠,這要遠比「對人和善」重要太多了!
主動提出回報更有利於合作
好比,邀請演講,不是寫封信誇誇對方就好,而是主動提供回報給他,像是:「我們會提供鐘點費,也會在學校裡宣傳您的新書。」、「我們可以幫您蒐集同學的回饋,讓您知道年輕人對這次講座的感想。」等等,當然這只是舉例,不一定非有這些東西不可,但只要你主動提出回報,受邀的人就會覺得你很「上道」。
或許有人會說,講究回報很現實,我也不否認這一點。但我們必須承認,人類社會自古以來就是靠互惠連結的。今天你把獵到的鹿分給鄰居,明天鄰居把獵到的山豬分給你,於是你與鄰居的關係變得更緊密。說得再直接一點,包括我們跟父母的關係,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互惠的模式——父母撫養孩子長大,以後換孩子回報父母。
我的意思不是勸大家不要對人好,而是要去理解,對人好只是一種選擇,或至少要意識到,對人好不是一個值得拿來說嘴的東西。人際關係更不是你對人好,你就贏了。雖然對人不好,你可能會惹上一些麻煩;而對人好會有利於你的形象,但如果你的目的是要找人合作,光是對人好遠遠不夠、對人好也根本不是重點,在成年人的世界裡,要合作唯有靠互惠。
可惜受到華人傳統的教育觀念影響,很多人談到利益交換,心裡就不舒服,認為這樣太過現實。但我坦白說,我覺得這是偽善的。
不必刻意避談利益交換
在西方文化裡,通常更早就教育孩子互惠與公平交易的原則。他們不諱言,人際關係靠的原本就是利益交換,這也是為什麼我們很常在電影看到類似的情節:一個書呆子與籃球隊帥哥達成協議,書呆子教籃球隊帥哥功課,而帥哥教書呆子跟女孩子說話的技巧。
做生意本來就是一種利益交換,所以那些會刻意把利益污名化、總說只談合作不談錢的人,都會觸發我的警鐘。尤其根據過往經驗,那些每次都說「只要對社會有貢獻就好」、說不在意錢的人,往往最容易因為幾塊錢翻臉。所以,我更喜歡與那些不避諱談利益的人合作,因為如此一來,大家就可以很開誠布公說出彼此想要的利潤與需求。
利益交換乃天經地義,不必要刻意閃避或覺得骯髒。試想今天你去上大學,是否有繳學費?教授來授課有沒有拿薪水?沒有薪水,教授再怎麼有熱情,也不可能持續下去。但教授拿了薪水,也不代表他是為錢辦事,因為這世界上有太多的教授會本著教學熱情,付出遠比薪水價值還要多的努力。
所以我建議跟人談合作時,除了要有基本的禮貌外,更應該把可以提供給對方的回報,通通條列出來,明白告知未來合作後他能得到什麼好處。要是提出來的條件對方不滿意,那就再想想能不能給他更多好處,同時你也要把自己想從對方那裡得到的回饋,老老實實地說出來。彼此都將利益、需求攤開來講,不滿意再協商,如此反覆直至雙方達成共識為止。
對人好、為人友善,只是一種自我要求,可以讓你成為一個更有格調的人。但它絕不是用來拓展人際關係的工具,更不是拿來道德綁架他人合作的手段。若想在未來跟對方有更多的交流與合作,你一定要以互惠為前提,思考雙方合作後各自該有的利益,並主動告知對方回報,不要等人家來問,才是成熟又貼心的大人。
本文摘錄自:《大人學做事做人:做事,才是職場做人的根本【大人的Small Talk 2】》,張國洋、姚詩豪,三采文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