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節獎金是哪三節?禮金行情多少?公司不發違反勞基法嗎
在台灣企業文化中,「三節獎金」一直都是上班族相當在意的福利之一,雖然不是法定公司一定要給與,但對員工來說,這是一種被公司的肯定與心意表示。以下將帶你深入了解三節獎金的細節,以及其他常見問題。


文章目錄



一、三節獎金是哪三節發放?
所謂的「三節獎金」,一般指的是企業在農曆新年、端午節及中秋節這三個傳統節日發放的獎金或禮品。因為這三個節日在台灣人的文化中具有著深厚的意義,因此也常被視為慰勞、獎勵員工的好時機。
通常獎金發放的時間會在節日前一週至當週之間,形式上可能是現金、禮券、禮品或是公司自產商品等;依據不同的公司、企業文化,有的公司會預先公告全年三節獎金的時間,有的則是會視該年度的盈虧情況而定。
二、三節獎金行情如何?各產業做法差在哪?
三節獎金因為不是法定給與,所以發放金額沒有硬性規定,完全取決企業本身的制度與財務狀況。
以一般中小企業來說,每節獎金可能介於500元至3000元不等;而大型企業或是有上市的公司則比較常見是給予3000至5000元,甚至有的新興公司會一次發放一個月薪水作為三節獎金。
部分企業會改以禮券、電子禮品卡或精美禮盒代替禮金;例如,中秋節發送月餅禮盒、端午節發粽子、柚子禮盒等、春節則以年菜禮盒或百貨禮券最為常見。
以下依是產業性質大略整理的三節發放差異:
- 金融業:通常制度健全,三節獎金屬固定福利,金額固定。
- 科技業與新創公司:較有彈性,有的發數位禮券或公司產品。
- 傳統產業、製造業、工廠:通常以現金或現金加禮品方式發放。
- 服務業與打工族:視雇主意願與勞動契約而定,部分僅正職有。
三、可以發禮品或禮券嗎?是否要扣稅或提報健保?
企業在發放三節獎金時,除了考量形式與金額,也需注意稅務問題。根據財政部規定,三節禮金若明確給與特定員工,視同薪資性質,應列為費用並辦理所得稅扣繳。
- 根據國稅局《所得稅法》第 14 條規定若每人全年獎金超過 88,501元,需預扣 5% 所得稅。
- 超過月投保薪資 4 倍以上部分,需繳納 2.11%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- 若發放的是禮券或實物,也需依市值記錄為福利支出。
也就是說不論給的是現金還是禮券,只要具備「對價性」且「給付對象明確」,雇主都必須要妥善處理帳務,否則可能面臨補稅與罰則。
四、三節獎金不給,會違反勞基法嗎?
因為三節獎金不是法定給與,所以企業不給是不會被罰的。依據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10條第3款,三節獎金屬於「非經常性給與」,不算在工資範疇,屬於雇主自願給與的福利,因此除非主顧的勞動契約或協約中有明文約定,否則企業不給三節獎金,是不違法的。
但要注意的是,若企業是慣例發放三節獎金,並將其納入薪資範疇、公告人事規則,或做為吸引人才福利內容之一,就會是一種「事實契約」,這時雇主若突然停止發放,就會被視為違約或引發勞資爭議。
五、請育嬰假或離職還能領三節獎金嗎?
倘若員工在休育嬰假或是留職停薪期間,則是要看公司內部規定。部分企業會按照「實際在職天數比例」計算後再發放,有些則是以「未在職不發給」處理;因為並無強制的法律制約,只有依勞資雙方約定而定。
同樣,若員工於三節獎金發放後短期內離職,有些公司會於合約中標明「須返還部分獎金」,否則不得領取;這些只要主顧雙方事先約定好,這樣的條款通常都是具法律效力的。但若公司無事前說明,事後卻要求返還獎金,就會被視為違法。
六、打工族與保母也能拿三節獎金嗎?
那打工族(例如兼職、計時人員)是否有三節獎金呢?因勞基法上並未強制規定,一樣是依公司視勞務型態、財力等考量再決定是否給與。有部分的服務業會設立獎金領取條件,如「工時達標者」或「連續工作滿三個月者」,來制約員工。
至於保母或居家幫傭,屬於家庭雇傭型態,法律同樣也未規定雇主需給與三節獎金。但實際上許多台灣家庭出於人情或感謝,都會在節日時包紅包或致贈禮盒,作為關懷與慰勞。
七、三節獎金是福利,更是經營心法
三節獎金是企業傳遞價值觀與尊重員工的重要方式之一。當員工在節日收到心意,無論是紅包、禮券或禮盒,感受到的是企業的溫度與誠意,對提升員工忠誠度、向心力、減少離職率都有正面幫助,對外也可成為企業形象的一環,在招募人才時,更能展現公司重視員工的誠意與實力。
總結來說,三節獎金雖非法定義務,但對員工而言具有高度的象徵意義,代表一種對公司的認同。企業若好好善用這項「福利」,不僅能更加凝聚團隊士氣,也有助於建立友善工作環境。對員工而言,了解自身權益、與雇主保持良好關係,也是保障自身福利的重要一環。不管你今天是打工族還是公司的正職員工,主動多了解公司的福利規則,就可以為維護自己的權益多一份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