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齡歧視:台灣職場的隱形天花板
台灣職場年齡歧視問題浮現,中高齡者求職受阻引關注。法律明訂不得因年齡差別待遇,違者最高罰150萬,保障求職與升遷公平,倡導以能力為標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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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齡歧視:台灣職場的隱形天花板
隨著台灣社會高齡化趨勢日益明顯,中高齡者在求職與職場發展上所面臨的挑戰也逐漸受到關注。年齡因素有時成為錄用與晉升決策中的考量之一,引發外界對職場公平性的質疑。尤其在某些產業中,外界觀察到年齡可能對求職結果產生影響,這使得「年齡歧視」成為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。
航空公司案例:年齡是被拒的唯一理由?
據媒體報載,有一位56歲的求職者,在應徵某航空公司的6個職缺後,連續遭拒,理由都是「名額有限」。但事後調查卻發現,甚至有些職缺還持續對外徵才,這顯示「名額有限」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。最終,勞動局認定該公司涉及年齡歧視,開罰30萬元,訴願也被駁回,為這起事件畫下警惕性的句點。
法律規範明確:不容模糊帶過
這並非個案。根據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第12條規定,雇主不得在任何人事決策中,僅因年齡就給予差別待遇。更重要的是,若勞工提出歧視申訴,舉證責任將落在雇主身上,這是法律刻意設計的「舉證責任轉換」,目的就是要保障求職者免於被任意排除在外。
職場全方位保障:不只招募,更涵蓋升遷與考核
更進一步說,這部法律除了規定不得在面試和錄用時歧視,連調職、升遷、考核也都納入保護範圍。此外,還明文禁止雇主對提出申訴的勞工進行打壓或報復。違法者將面臨最高150萬元的高額罰鍰。
別讓年齡決定一個人的價值
年齡從來不是衡量工作能力的標準。我們該問的是:「這個人能否勝任工作?」而不是「他幾歲?」若企業繼續迷信年齡,就只會錯失一群經驗豐富、穩定度高的優質人才。公平的職場,不該有年齡的門檻。